闽发改监管〔2019〕747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厦门行政审批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目前,我省同一个房建或市政工程项目在报建过程中需要分别使用项目代码和报建编号(即住建部要求的项目编号)两种项目编码,不仅造成项目信息共享困难,也给企业办事造成诸多不便。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及《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令第3号)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投资项目代码的赋码工作,扩大项目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简化基层管理,现就规范全省统一项目代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项目赋码申请

  无论是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还是非固定资产投资(即二次装修工程)项目,企业均须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https://fj.tzxm.gov.cn)提交项目赋码申请。发改、工信等赋码机关通过在线平台,对企业提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通过后进行赋码;住建部门通过在线平台,对企业提交的二次装修工程项目审核通过后进行赋码。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在赋码过程中,由在线平台同步生成项目代码和报建编号,实现同一项目两个编号之间的关联。报建编号用于各级住建信息系统的工程项目数据汇聚的后台应用,企业在办理业务时只需使用项目代码。在线平台将项目基本信息以及其它符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地方与中央平台对接数据清单》的相关数据信息推送至原报建系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的项目报建系统)。

  二、加强项目代码的应用

  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身份标识的唯一代码,在项目审批、投资计划、资金下达、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后评价、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项目审批、建设、监管等相关信息,也应通过项目代码统一汇集,并利用在线平台实现各部门间信息共享。

  各设区市住建信息系统应当通过系统对接获取项目代码和报建编号,并按照住建部和我省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和对接要求,在办理相关业务后实时将工程项目的相应信息推送至省汇聚平台全省统一建设工程项目库,以便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三、工作分工

  (一)省发改委负责赋码平台建设。省发改委在在线平台上开发针对二次装修等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赋码模块,实现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统一赋码功能,并于2020年1月10日前启用。

  (二)省住建厅负责赋码的宣贯及协助做好后期平台赋码运维工作。2020年1月10日赋码平台启用前,省住建厅做好全省住建系统赋码工作的宣贯,并在平台启用后协助做好后期平台赋码运维工作。

  (三)各级住建部门做好项目赋码衔接。从2020年1月10日起,建设单位不再通过原报建系统办理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报建手续,而应直接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各级住建部门使用在线平台,做好二次装修工程项目审核及赋码工作。同时,按照下列要求做好赋码衔接工作,落实项目代码应用,强化项目信息共享:

  1、2020年1月10日起,二次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办理赋码手续,各级住建部门使用在线平台分配的账号和密码进入在线平台审核。符合省住建厅报建相关规定的项目,予以生成项目代码和报建编号,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只使用项目代码。

  2、2020年1月10日前已取得项目代码但未取得报建编号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仍需要通过原报建系统补充项目基本信息后生成报建编号,住建部门不再审核补录信息。建设单位对补充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2020年1月10日前已取得报建编号但未取得项目代码,且仍需办理后续审批事项的工程项目,需要在在线平台重新取码。获得项目代码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原来报建系统上关联项目代码。

  4、对于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特殊单位或个人,在国家部委没有制定统一规则时,统一以个人相关信息在在线平台上注册并登录,然后进行项目申报(仅限二次装修项目)。

  (四)赋码机关负责项目代码核验及监测检查工作。

  1、加强项目代码核验。赋码机关在受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时,应当首先查验项目是否具有项目代码,通过在线平台核验项目代码真实性、申报材料与在线平台上的项目信息是否一致。对没有项目代码、未通过项目代码核验的,不得受理并告知项目单位。对于受理的申报材料,受理通知书应当注明项目代码。

  2、加强已赋项目代码监测检查。赋码机关应密切关注同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法人单位名下的多个项目代码,加强与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法人单位的联系沟通,发现一个项目有多个代码的,要及时进行合并、撤销等处理,并告知项目单位。

  四、其他事项

  相关单位应充分利用项目代码,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深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含在线平台)等相关应用系统间的信息归集和共享。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规范投资项目赋码工作的顺利实施。对相关技术规范问题,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及时沟通联系。

  邮箱:st503@126.com(二次装修)

  fjzxpt@126.com(在线平台)

  QQ群:项目代码赋码衔接群712238567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